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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看「心靈探索」之類的書籍時,突然想通一些事情。
原來所謂在「工作成就」上的追求,我早已經做了某種程度上的選擇和妥協。
簡單說,雖然我渴望像別人一樣在工作上獲得滿滿的成就感,但我很清楚那勢必壓縮我的生活時間,這些明顯不是我要的。
不然早在大學或研究所畢業時,就可以像其他人一樣進入園區或金融業,但因為不是我要的生活,所以履歷表一家都沒投。

有了這樣的認知後,我終於想起工作的初衷,就是能準時上下班,即便工作的八小時是呈現極度忙碌的狀態。
目前的工作,雖然工作內容和所學僅有部分相關,但至少能準時上下班、工作時間的自主權也高,應該還算是符合一開始對工作的設定。

人生不是只有工作,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去做,所以下班後的時間就是讓我去做那些想做的事情。
看到自己隨身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計劃表,我已經浪費了兩年多去想我的未來,卻忘記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「活在當下」。
我試圖寫下自己感興趣的事,我喜歡閱讀、旅行、吃美食和做美食,我想學攝影、室內設計、蝶古巴特、園藝...。
我還想多跟家人和朋友吃飯、聊天。
原來人生還有好多有趣的事情等著我去做,我竟然浪費那麼多時間,從今天開始我要認真過生活。

生活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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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redith09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